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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近三年支持四重点
2022年以后,财政部、教育部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,适时按规定调整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内容。
《办法》规定,提升计划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。省级财政、教育部门在分配提升计划资金时,应当加大省级统筹力度,结合本地区年度职业教育重点工作,注重投入效益,防止项目过于分散,并向农村、边远、贫困、民族地区以及主要经济带等区域经济重点发展地区倾斜,向现代农业、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急需特需专业,以及技术技能积累和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的专业倾斜。应当做好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的统筹,防止资金、项目安排重复交叉。
《办法》要求地方各级财政、教育部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,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。财政部、教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提升计划资金绩效评价,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、完善政策、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。
关于印发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财教〔2019〕258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教育厅(局、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教育局:
为规范和加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我们对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
财政部 教育部
2019年12月31日
来源:中国财经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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